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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政治纪律“十严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全体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必须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二、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

三、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四、严禁非法集体上访和参加非法游行、示威、结社、静坐等活动。

五、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

六、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七、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八、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像制品。

九、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