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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评优评先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9-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我院积极奋发努力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我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特对我院评优评先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优评先内容

1.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年度先进工作者。

3.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4.其他需要通过评选出的优秀和先进称号。如文明教师、巾帼标兵、三育人先进工作者。

二、评优评先的原则

评优评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到教师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保证公平、合理,把真正优秀的教师选拔出来。

(一)按照学院制定的评优评先条件进行评选。

(二)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三)采用民主推荐、班子研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的老师。

三、评优评先的程序

(一)在全体会议上公布学院下发的评优评先文件,明确评选的条件、程序和要求。除学院的规定外,本院规定:凡没有被学院定为教学差错和事故但被院里发现有“差错和事故”者,不能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先。除学院规定的教学差错和事故外,本院规定:院里会议旷会者、迟到三次者、因私事请假或调停课2次以上者不能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先。

(二)有投票权的教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投票选举。(选票由办公室制定和提供)。选票分为三种,一是教师选票,一票计1分。二是科级人员的选票,一票计3分。三是班子成员选票,一票计5分。

(三)投票过程中不允许看别人的投票情况,无意看到者不允许向他人泄露投票情况,一旦发现违反此条规定,取消其当年和下一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如在投票过程中或投票后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要及时向班子成员反映。发现有为自己拉票者,取消其当年和下一年的评选资格(事后发现者,取消其当年的先进资格),为别人拉票者,取消其三年之内的评优评先资格。

(四)由班子指定计票人和监票人对有效的选票进行统计。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按学院分配的指标从高到低选取。最后一名有并列者,对其重新投票或者由班子研究决定取舍。初选上的教师原则上所得分数要超过总分数的50%。班子成员在研究时可以根据教师的平时表现(德、能、勤、绩)和对院里的贡献大小进行取舍。计票人和监票人不准在公布评选结果前向除班子成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选举结果。选票及统计结果由院长保存,以备纪委检查。

(五)对初选上的人员名单和业绩在学院内至少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若有异议,由班子成员进行研究处理,结果若有变动再向全体教师公示(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仍至少公示三天,否则,则以短信方式告知教师)

四、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