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11个方面重要要求。会议最大亮点就是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治的普遍规律、现阶段中国国情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丰富实践,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伴随着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的广泛传播与深入发展,我们党以大无畏的理论探索勇气和实践创新精神,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与此相适应,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的法治实践相结合,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创新发展,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提出了新的理论需要,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出科学阐释,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理论光辉,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日趋完备,法治实施体系日趋高效,法治保障体系日趋有力;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全面依法治国也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中国的国情条件,针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凝聚全党智慧、提炼实践经验,系统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指导思想、价值功能、内在要求、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有力回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与挑战,构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化、体系化的理论逻辑表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在于不是就法治论法治,而是从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放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之中来看待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要求,着眼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这场深刻变革有力推动着中国法治文明的成长,呼唤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我们要深入研究、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